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相关内容须知


1、放号规则:每月25日上午九点开放次月1号-10号期间工作日的全部号源,系统将根据社会需求评估进行动态调整;
温馨PC端须先在浏览器修改至非IE兼容模式(一般在网址栏后面修改),否则无法正常预约;
2、鉴定流程及时间安排:1-10日:窗口受理鉴定材料 → 11-25日左右(视申报人数决定):组织现场鉴定 → 26日至月底:调查病历及审核医疗专家组鉴定意见 (鉴中心咨询电话:010-65765876);
3、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:(1)工伤相关鉴定:受伤及诊治过程简述尽量控制在500字内,只需简述何时受伤、何时在何地确诊、是否住院、如何治疗(手术、保守或对症治疗);目前状况写清:是否康复或结束治疗(如手术效果如何、伤处固定物是否取出等)、停工留薪期是否已满、是否已上班;
(2)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鉴定:医疗机构诊断结论按照近三个月内的诊断证明填写,病伤诊治过程简述尽量控制在500字内,只需简述何时在何地确诊为何病、是否住院、如何治疗(写清做过何种手术、重要检查及化验结果)、经治疗后的目前状况如何、是否有改善。

4、查看不同鉴定业务办理条件请点击:

①工伤评残 ②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③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④病残津贴 ⑤医疗期满

5、关于鉴定结束后续工作:(1)工伤评残鉴定结果为1-10级的,可向朝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相关待遇支付;(2)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,可向参保区养老审批机构申报后续业务。

临时通知

关于谨防各类欺诈行为的提醒

各位办事人员:


劳动能力鉴定是人社部门为符合相关政策人员提供的免费鉴定服务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请不要相信任何虚假宣传,拒绝接受各种个人和企业机构以提供承诺鉴定等级、约号收费、提前鉴定等为理由的收费行为。如遇虚假欺诈情形,请及时拨打朝阳劳鉴咨询电话010-65765876举报,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好鉴定工作秩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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